台州市365投注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14〕100号
365投注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岩区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黄岩区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365投注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岩区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全网发布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时效,扩大覆盖范围,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短信发布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58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65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黄岩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全网发布工作适用本细则。
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预警信息的发布可参照本细则进行。
本细则所称全网发布,是指依托广播电视和移动通信网络,将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向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可能遭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所有广播电视终端用户进行全频道推送发布,向所有手机用户进行短信发布。
全网发布包括全区域发布和分区域发布两种范围。发布范围为全区的须全区域发布;发布范围为行政区域内的单个或若干个网格单元的可分区域发布。乡镇(街道)为全网发布的最小网格单元。
二、审核发布
中国电信黄岩分公司、中国移动黄岩分公司、中国联通黄岩分公司(以下简称三大通信运营商)和黄岩区广播电视台的移动通信网络、广播、电视为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要按照“绿色通道”快速发布要求,提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及依据的总备案;实施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措施后,要再进行单次备案。
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行全网发布时,由区气象台提出申请,经区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发后发布。
三、业务分工
三大通信运营商和广播电视台负责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的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用户管理平台、业务平台和直达式发布机制。
区气象台负责建立乡镇(街道)预报预警业务系统,以及与之相衔接的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平台、业务化流程和工作机制。
四、启动标准
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启动广播电视全频道滚动发布和手机短信全网发布工作。
区气象台发布寒潮、大风、高温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或台风、暴雨、暴雪、雷电、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橙色预警,启动广播电视全频道滚动发布工作。
气象灾害的预警等级未达以上标准,但可能对我区造成较大影响的,经区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也可启动广播电视全频道滚动发布和手机短信全网发布。
五、时效要求
(一)启动时效。对符合全网发布启动标准的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三大通信运营商和广播电视台应当在收到预警信息后的10分钟内启动发布工作。
(二)发布时效。广播电视台应在20分钟内完成广播电视全网发布,三大通信运营商应在20分钟内完成手机短信分区域发布、6小时内完成手机短信全区域发布。
六、信息反馈
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结束后2小时以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和广播电视台应将本次发布所用时间及发送用户总数等情况反馈至区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预警解除
广播电视全网发布实行预警解除制度,由区气象台发送预警解除通知,广播电视台收到通知后,应停止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滚动发布。
手机短信全网发布不实行预警解除制度,但应在发送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短信时,明确气象灾害影响时段。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黄岩区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 黄岩区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解除)流程图
2. 黄岩区重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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