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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岩区2017—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的通知
JHYD01-2017-0041
www.meixinled.com   2017年12月25日    来源: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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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YD0120170041

 

 

台州市365投注办公室文件

 

黄政办发〔2017〕151号

 

关于印发黄岩区2017—2020年松材线虫病

防控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黄岩区2017—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365投注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黄岩区2017-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

 

为有效防控松材线虫病,进一步做好2017-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和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关于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林防检〔2017〕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防控工作方案。

一、2017年秋季疫情普查情况

9月初开始,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林场、公园林科员、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员开展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工作。此次秋季疫情普查,共调查松林面积 39.49万亩,调查小班4543 个,发现有枯死松树 30450株,松枯死木发生面积35790亩,主要集中在18个乡镇(街道)、3个林场、1个公园。

二、编制防控工作方案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

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造发〔2014〕10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47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 号)

6.《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7.《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

8.《浙江省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技术规范(试行)》

9.《松褐天牛防治技术规范》(LY/T1866—2009)

10.《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技术规程》(GB/T23478-2009)

11.《松褐天牛引诱剂使用技术规程》(LY/T1867-2009)

12.《松褐天牛诱捕技术规程》(DB33/T897-2013)

13.《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140号)

三、指导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督、强化责任”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加强监测,实施科学防治,积极开展疫点拔除工作,有效压缩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制;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控制疫情传播;三是坚持全面预防、重点除治,确保重点地区安全;四是坚持合理区划、分类施策,提高防治成效;五是坚持依法防治、规范管理,提升科学防治水平。

四、除治目标和任务

我区2017-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是:2018年3月底基本完成松枯死树的清理。强化松疫木源头管理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压缩控制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清理及预防面积35790 亩,清理枯死松树 30450株,噻虫啉防治 6000 亩,打孔注射 2000 瓶,诱捕器 500 套。2018-2020年根据当年的秋季疫情调查情况开展防治,在3月底完成本区域范围内的松枯死树的清理。

五、防控布局和对策措施

根据我区松树枯死发生情况和各乡镇(街道)实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将全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区域划分为重点治理区、一般控制区,实施分类施策。

(一)重点治理区:

 1、加强疫情监测,将每个松林小班落实到相关人员,开展春、秋季枯死松树监测调查,健全枯死松树监测档案。

2、组织清理专业队,集中清理枯死松树,彻底清理枯死木。

3、用噻虫啉、诱捕器和引诱剂防治生态区位重要地方的松褐天牛。   

4、对高速公路、省道等交通主干道两侧以及公园城镇周边等,严格按照除治标准清理枯死松树,重点进行清理。

5、对重点地段的松林进行注射松材线虫免疫剂。

(二)一般控制区:

1、组织清理专业队,集中清理枯死松树,彻底清理枯死木。

2、加大迹地更新和林相改造力度。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行为,明确除治责任

区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规划、安排和筹集资金,统一协调部署除治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将除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落实,建立具体的监管制度,明确责任人,切实履行好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职责;农林部门要认真做好疫情监测、方案制定、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松木加工、经营、使用单位的检疫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财政部门要确保除治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木材市场和木材加工企业的管理,取缔无证加工及其它非法经营行为;经信、电力、广电、通信、物流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使用木质包装材料情况进行监督,并与农林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交警、交通路政部门要配合做好疫木运输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大力宣传,提高社会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治防范意识。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道)除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验收工作,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及时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加强检疫执法监管,严控“出、入”两大关口

1、检疫专项执法常抓不懈,将“绿剑”检疫专项行动无限期延伸,以求执法效力的影响扩大化。对涉松企业和物流货运企业不定期巡查,“回头看”加强后期监督,巩固“围堵”效果,严把“出”字关口。

2、加强清理监管。各有关乡镇(街道)及时将除治任务落实到相应的专业队清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在清理枯死松木时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的采伐清理质量监理和疫木安全运输管理。为确保清理成效,对群众房前屋后的松木类薪材开展巡查,并在每年3月底前烧毁。

3、加强定点加工企业监管。加强对定点企业疫木加工利用的监管,采取定期不定期对定点加工企业疫木安全利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疫木进出台帐,中间采取不定期方式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加施检疫除害处理标识情况、疫木专人监管执行情况、疫木残余物处理情况等等。

4、加强涉松企业监管。重点检查涉松加工企业有无到松材线虫病疫区及发生区调运松木、库存松木有无枯死松木、是否设立专职报检员、是否建立购销台帐、台帐建立是否规范、是否将检疫条款纳入松木购销合同等。

5、加强培训监测队伍,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开展监测预警技术培训,在每年春秋两次普查的基础上,建立群众举报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等途径,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提高监测覆盖率。

(三)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治意识

通过多种宣传活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新局面。一是针对涉松涉木企业和货运物流企业,采取主动上门宣传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法规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分发《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防治传单”等资料,当场答疑解惑。二是检疫知识下乡入村。开导农户对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抵触情绪,使检疫知识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七、经费概算

按照我区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计划,除治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区财政将对各乡镇(街道)、林场、公园运到两家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松木按每公斤0.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枯死松零星区域清理,按实际支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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