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365投注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www.meixinled.com   2017年09月15日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收藏〗〖打印〗〖关闭〗
 

一、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和相关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商标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4、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开展反垄断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监管并发布抽检信息。

5、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和违法广告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工作。

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9、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10、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11、指导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下属单位台州市黄岩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算和台州市黄岩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决算。

二、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6年度收入决算5,224.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86.79万元,占总收入99.29%,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18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9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92.85万元),占总收入99.24%;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 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 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2.55万元,占总收入0.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37.25万元,占总收入0.71%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6年度支出决算5,207.0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7.2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7.85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 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 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1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91.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5.97万元,项目支出1,149.1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8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2.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3,887.76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9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9 %。,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以及追加省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市场监管行政管理事务和监管专项。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04.39万元,占86.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3.19万元,占10.2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73.81万元,占3.4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341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5.81万元,上年结转数,主要用于头陀市场监督管理所装修。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支出38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企业注册登记证照印制、“四品一械”商品质量抽查经费、样品费,餐饮行业公示牌制作费、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宣传、会议、培训等工作业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支出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支出9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57.05万元,完成预算的61.8%,支出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追加了省转移支付60多万,用于局所办公大楼物业支出、办公楼修缮、所办公楼房租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项目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类)支出2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3.10万元,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年中根据国家政策安排。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9.63万元,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年中根据国家政策安排。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16.09万元,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年中根据国家政策安排。

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管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173.81万元。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年中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追加了乡镇规范化建设经费173.8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57.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23.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保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52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8.0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36.65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事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17.8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提升改造支出。该项目属于区政府菜蓝子工程,年初没有列入我单位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事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6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提升改造支出。该项目属于区政府菜蓝子工程,年初没有列入我单位预算。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专项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完成预算100%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1.63万元,上年决算无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副局长罗雅去台湾学习考察食品安全管理事务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开支标准在财政核定的范围内列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比上年6.34万元下降39.8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兄弟单位工作指导、学习考察、办案等招待支出。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重新制订接待制度,严控接待支出,压缩接待经费。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12人次,共 3.82万元,其中,外 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45.64万元,比上年53.22万元下降14.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制度,严禁私车公用。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比上年减少6辆,主要是报废6辆黄标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所属台州市黄岩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台州市黄岩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47万元,比上年383.65万元增加167.8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了、聘用人员、福利费、工会经费支出标准。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市场监督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61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7辆,总价值485.2万元(其中车改、报废待处置11辆,价值186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没有。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评价项目三只,一是食品安全专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二是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专项、三是乡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专项

 食品安全专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绩效评价如下

1)、把好财务关,提升了检测装备水平

2016年财政下拨食品安全专项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核定方向使用资金,实现专款专用。2016年度食品安全经费支出合计93.92万元:食品检测支出58.6万元,办公费支出 0.5万元,印刷费支出 13.2万元;平台维护费支出1.5万元;培训支出0.36万元;劳务费支出8.25 万元;宣传费支出10.48万元;差旅费支出1.28万元。同时不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授权审批程序使用资金,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区食品流通监管线坚持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先后开展了肉品及水产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食品安全全环节大会战、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战役、进口食品联合执法检查、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日本辐射区食品、保健酒及调制酒、调味面制品、海米等不合格食品大清查等专项行动,有条不紊应对突发事件,全年查处案件46件,移送司法机关4起,罚没款103.7万余元

一是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专项“大会战”。重点做好农贸市场自制食品的专项整治和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检测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着力解决农贸市场自制食品中存在的使用问题食品原料、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建成区农贸市场追溯体系建成率达89%,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89%,已完成市对区考核目标要求。

二是开展进口食品执法检查。以专营店、大型超市、批发企业、冷库等重点区域,乳制品、肉类、核辐射区食品等重点品种为突破口,检查进口食品标签标识、出入境证明文件等,强化进口食品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规范进口食品经营市场秩序。

三是努力推进实施小作坊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在2016年年初推动区政府印发《黄岩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报登记管理办法》,制定统一的黄岩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要求,全局性布置小作坊整规提升工作。完成小作坊建档在册85家,建档率100%,关停并转13家;约谈经营户200多户次,责令改正20余户,停产改造5家;并已实施小作坊产品监督抽检116批次,实现抽检全覆盖。同时通过因势利导,实施小作坊“品牌培育”项目。确定示范小作坊培育名单12家,区域传统产品品牌1个——米面。辖区高桥街道下浦郑村作为台州市主要的米面加工产地之一,为充分发挥米面加工技术、产量和人员优势,通过协调米面小作坊经营户、下浦郑村委会以及国土资源、环保、电力等各部门,组织经营户到各地米面加工厂学习经验,邀请领导专家对厂房建设进行现场指导。黄岩下浦郑村米面的生产加工由原来的零散、落后的家庭生产方式转变成集中、规范、环保的现代化生产流程,黄岩米面之乡下浦郑品牌将焕发出新生机。

3)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为民办实事工程。

根据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免费向公众开放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16年全区已有8家城区农贸市场快检室免费向公众开放,完成创建目标。创建过程中,制定标准分类推进实施,对标志标识、人员管理、检测设备、操作规程、检测标准、开放要求、制度建设、卫生安全等方面制定了统一标准,对快检室开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能够及时反馈处理。8家市场按照规定在公众APP软件上上传快速检测数据,检测信息透明公开,让公众真实体验食品安全快检开放成果。

4)合理计划,阳光检测,认真开展抽样检测严控食品质量.

定量检测方面。科学制定检测计划。以消费投诉反映比较集中、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以及上一年度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食品为计划抽检重点同时结合“三大一严”专项行动、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等重点工作,开展食品类专题抽检。截止目前,在流通环节超额完成监督抽检覆盖率要求,区级共抽样检验352批次,其中农产品254批次,常住人员每万人覆盖率达5.5%%。妥善处置检测结果。严格落实抽检不合格产品“4100%”后续处理工作制度,同时,加大对同类产品的清查、溯源和通报工作,健全对不合格产品的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召回相结合的机制,严防不合格食品再次流入市场,今年共检测不合格产品8批次,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生产环节共区级监督抽检小作坊食品和生产企业食品116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已进行立案查处,有效保障了食品生产的安全底线。

定性检测方面。指导18个农贸市场、3个商场超市检测点开展检测。共检测13217批次,其中不合格32批次,合格率99.76%

5) 严格标准,痕迹管理,加快推进“智慧监管”覆盖面。

一是针对基层执法人员,按照食品经营单位主体类别,根据相关规范制定检查项目,同时加强移动监管APP的培训工作,对全区7个基层所先后进行实地讲解及专题培训,目前通过移动监管APP共检查经营户2837户次,巡查覆盖率为51.4%。二是针对食品经营单位,大力推进电子监管软件的应用,提高电子监管平台使用率和上传率,建立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目前已有大中型超市、食品批发经营单位、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酒类经营者等158家建立电子台帐追溯系统,实现电子化溯源。

6)强化意识,履行职责,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企业法人教育,强化企业主体意识。组织全区6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参加集体约谈暨主体责任落实会,使企业充分认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新定位,切实提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能力,主动适应监管制度变化新常态。

二是抓好履责报告制度,以企业分类监管和主体责任自查报告为抓手,积极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重点抓好督促指导各企业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试行)》,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完善诚信档案。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明显增强,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报告主动提交率达到90%以上。

7)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参与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了多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一是加强互联网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向公众推送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文章、图片等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二是精心组织活动。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市场主办单位、超市开展宣传活动,每年7-8月,以“青春使命?食品安全+”为主题,在农贸市场、超市、企业等地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暑期食品安全社会实践,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三是强化人员培训,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大型超市食品从业人员、市场自制食品业主为重点培训对象,组织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解读,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

2、评价结论

通过对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指标分值,单位评价组给出的我局2015年度食品安全项目(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绩效考评的综合得分为96分,其中业务指标得分为67分、财务指标得分为29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一是检测经费无法满足群众的检测需求。随着食品安全越来越深入人心,群众对食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希望更多了解当地食品质量相关信息,每年我们都在不断提高检测覆盖面、扩大检测项目,但受到检测经费限制,食品检测只能侧重于风险隐患大的食品,检测批次有限。

二是检测的专业性与快检测队伍之间的矛盾。食品检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从目前情况看,本局和市场检测室检测设备配置相对较低,检测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缺乏专业的高素质检测人才。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结合评价发现的问题,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检测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食品检测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二是建议区财政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农贸市场检测室免费对外开放、农贸市场追溯体建设)进行财政支持;三是加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查处力度。

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专项绩效评价如下

1、项目绩效

1)、深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

2016年度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支出合计199.15万元,食品安全协管员专项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全区已配备63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每个村居(社区)已配备1名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共569人,完成率100%;完成村(社区)以下小网格 “两网融合”工作,配备信息员924人;根据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等文件要求,将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建立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报酬≥3500/?人的工作经费财政保障机制。

2)充分利用协管员力量,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协管员力量,加强食品安全巡查、宣传、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力度,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开展守护舌尖安全“利剑”行动。食品安全协管员联合执法人员检查辖区大型超市5家,农贸市场3个,草莓种植户6户,食品流通单位36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1家。以市场、大中型超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店为重点检查区域,重点检查无照经营、售卖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食品流通经营单位504家。开展G20峰会食品安全“扫雷攻坚”行动。在初级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共定性检测4005个批次、定量抽检347批次(蔬菜瓜果、中药材、畜禽、茶叶、水产品、其他分别占2802363233批次);在餐饮环节共抽检各类食品535批次,其中餐饮具498份、小龙虾6批次、现榨果蔬汁16批次、发酵面制品2批次、冷热糕点13批次,现已对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38家单位进行警告处罚。在流通环节监督抽检200批次,小作坊抽检39批次。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共行政立案74起,移送公安部门10起,其中罚没款10万及以上的行政案件2起,5万以上的行政案件7起;开展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严打”。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隐患,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企业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行为;开展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以学校食堂、校园内及周边小超市、食杂店、食品摊贩为重点单位的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原料采购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管理、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留样登记管理等情况的监督。二是深化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摸清辖区内经营主体底数,做到食品安全信息、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排查,同时根据食品安全巡查表格、无证(照)登记簿、农村聚餐登记簿、投诉举报登记簿、会议活动记录登记簿等内容,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各项内容进行巡查登记,并按照每个村(居)社区和经济户口建立起“一村一档”,“一户一档”“线下”纸质化监管模式,真正做到监管“痕迹化”,档案“规范化”,查找“便捷化”的“线下三化”。

3)根据省市要求,认真开展为民办实事工程。

根据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深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16年全区共配备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63人,每个村居(社区)配备1名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共569人,完成率100%;完成村(社区)以下小网格 “两网融合”工作,配备信息员924人,全面建立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报酬≥3500/?人的工作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完成创建目标。

4)加强校园巡查力度,确保校园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协管员充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校园及周边小超市、食杂店、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尤其是节日期间和开学期间等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巡查、宣传、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力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2、评价结论

通过对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指标分值,单位评价组给出的我局2016年度食品安全项目绩效考评的综合得分为96分,其中业务指标得分为67分、财务指标得分为29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协管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面较广,涉及内容较多,食品安全协管员需要学习的内容较多,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结合存在的问题,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素质,加大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二是加大与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联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乡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专项绩效评价如下:

 1、项目绩效

2016年度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经费支出合计174.8万元,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全区所有乡镇(街道)达到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要求,10个乡镇(街道)完成市食安办验收,此项工作得到省、市领导批示肯定。

1)落实属地管理,布好“一张网”监管模式。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使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全覆盖。同时,积极打造“专职+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新模式,在原先569名食品安全协管员,924名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基础上新增 63名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注入一股“新鲜血液”,形成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两手抓,两手硬”的新局面。616日、17日,我区组织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及新招聘的专职协管员开展集中式业务培训,对其开展法律法规、日常监管实务等方面指导,真正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效、即时、有序运行,撒开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大网”。

2)强化驻点联动,着眼“强网用网”苦下功夫。2016年,我区着眼于“强网用网”,苦下功夫,创新思路,走出一条“驻点联动”新道路。建立基层市场监管所成员逐一对接乡镇(街道)食安办成员的新机制,各所所长为辖区内乡镇(街道)食安办副主任,副所长为辖区内乡镇(街道)食安办成员,作为辖区内乡镇(街道)食安办的特派指导员,做到所班子成员逐一对接好辖区内乡镇(街道)食安办,强化领导班子,突出业务指导,摸清辖区内经营主体底数,做到食品安全信息、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排查。同时,做好“中介”这一角色,根据乡镇(街道)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与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加强餐饮科、食品生产流通科等业务科室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使对接工作真正落地,“织强食安网”,“用好食安网”,有效助力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3)转变监管理念,推行“监管神器”提质提效。通过与联通公司的多次沟通,研制形成“黄岩智慧监管”APP软件(食安通)并逐步推广应用,实现日常巡查留痕,信息上报便捷,违法查处准确,并于20166月份起在南城街道试点,食品安全协管员可在手机上执行巡查取证、巡查地图、考勤管理、信息上报、知识管理、查询统计等功能,如现场对巡查项目的合格与否进行拍照取证和判定,对于问题较为严重的通过系统上报给执法部门等。截至目前,全区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均已配备“食安通”,共计111台,实现“一员一通”食品安全巡查工作提质提效,实现信息化。

2、评价结论

通过对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指标分值,单位评价组给出的我局2016年度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项目绩效考评的综合得分为96分,其中业务指标得分为67分、财务指标得分为29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东、西部乡镇(街道)办公条件存在差异,个别乡镇(街道)食安办办公场所略显陈旧;食品安全协管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面较广,涉及内容较多,食品安全协管员需要学习的内容较多,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结合存在的问题,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素质,加大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二是加强办公场所的整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有关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13、执法办案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14、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15、信息化建设:反映工商行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6、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发放离退休费及津补贴。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指本单位办公楼房租、四品一械(四品: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一械: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抽验、稽查、宣传等支出。


附件下载: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_.xls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_.xls
台州市黄岩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_.xls
台州市黄岩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_.xls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 | 网站地图 | 手机访问 | 网站群导航 | 
365投注主办  365投注办公室承办  电子政务办建设管理
2008 版权所有 浙ICP备09002133号 建议使用IE5.5,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