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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挺在前面 把责任扛在肩上 坚定不移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www.meixinled.com   2016年01月27日    来源: 黄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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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区纪委的工作报告

  陈波

  (2016年1月19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区委立场坚定、以上率下,全力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突出中心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肯定。

  (一)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逐步增强。建立集教育、宣传、警示为一体的防范机制,积极营造从严治党氛围,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全区8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分4期参加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组织全区1811个党组织、3.6万余名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区35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廉政知识考试,57名乡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抽考。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组织旁听庭审,下发《典型案例汇编》。加强廉政风险干预,发送廉政快讯5.4万余条次,利用“清风茶室”教育提醒221次,逐步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氛围基本形成。狠抓压力传导,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区委高度重视,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清单,区委常委会13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19个。区委陈伟义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队检查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纪委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宣传引导、督促检查,在《今日黄岩》、黄岩廉政网开辟落实“两个责任”书记谈专栏,营造良好氛围;实行乡镇(街道)网格化监管模式,区纪委常委每季带队开展网格督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报告制度,全区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向区委、区纪委提交书面报告,19个乡镇(街道)和5个区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当面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并接受评议。加大问责和曝光力度,6名党政“一把手”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三)正风肃纪成果进一步扩大。坚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执纪的经常性工作,持续开展正风肃纪。紧盯元旦、春节、区党代会、“两会”等重要节点和重大会议,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单位,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87批次,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酒局”“牌局”等突出问题,快查快办院桥镇、区卫生局、区水利局的“酒局”案件。全年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111起,处理党员干部18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涉及区管干部16人,对50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强对“为官不为”问题的责任追究,严肃查处重大消防安全事故、“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背后的作风问题,问责领导干部11人。注重建章立制,督促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公务接待用餐标准、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等19项制度,全区“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7.12%,12.8亿元财政资金实现竞争性存放管理,筹得公益资金133万元。加强廉政账户建设,制定党员干部上交礼品管理和处理办法,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礼金、礼卡19.1万余元。

  (四)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始终保持。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经常性开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活动,管住大多数,督促13个区级部门落实问题整改;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作用,对区科协、残联、民政局、西部扶贫开发委等重点单位,环卫处、城关粮管所等基层站所开展驻点巡查,对阳光招生等热点问题开展点题巡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8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全年党政纪立案152件,处分179人;其中,处分乡科级干部12人,收缴违纪款146.3万余元,重点查处了曹文伟、顾士良、王一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案件。受理信访举报843件次,初信初访办结率98.2%,实名举报办结率98.5%。中央和省委巡视组转交办信访件220件,全部办结。健全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集体研究制度,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清理处置问题线索140件,谈话函询15件次,为108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严格内部监控,建立标准化信访谈话室,实行纪律审查核实性谈话审批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执纪审理,提高案件质量;严格执行处分决定限时告知责任制,确保执纪到位;做好申诉复查工作,保障申诉人权利。

  (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根据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撤销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撤销区级党和国家机关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设立区纪委派驻机构15家,实现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组织开展任前集体谈话。制定出台《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按照新办法提名、考察、任用了一批纪检领导干部。大力推进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为西部五乡选配专职纪委书记,建立健全基层纪委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区纪委委员、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开展纪检干部专职专用“回头看”,61名纪检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党委书记作出专职专用承诺,并签字背书。

  (六)巡视整改工作有效推进。运用巡视成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驻点加强工作联络和对接。高度重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助区委落实整改措施,重点开展超面积办公用房、违规借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腾退并划转使用办公场所4100㎡,处置借用车辆85辆;开展领导干部兼职问题专项整治,清理51名干部在企业中兼任的职务;加强对工程指挥部的监管,督促建立会计委派制、出台《黄岩区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规定》;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投资搭股、经商办企业、参与资金借贷自查自纠,852名区管干部签订承诺书。我区巡视整改工作得到省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结合全市“农村涉纪信访化解年”活动,联合公安、检察、农林等部门,发挥农村集体“三资”流动审计所的作用,开展农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村“三资”管理、阻碍工程推进、敲诈勒索以及涉黑涉恶等问题。进驻84个村进行财务审计,挂牌销号61个疑难信访积案,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5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重点查处了院桥镇横泾前岸村3名村干部参与集体工程、获取不正当利益,北洋镇五尖山村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等案件。充分发挥村监会的源头监管作用,化解矛盾纠纷120起,提供党员干部问题线索62条,被纪检监察组织立案审查25件。

  (八)纪检监察团队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用严明的纪律管好队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思践悟,把准工作方向。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严纪律、提能力、增效率”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各类业务培训19期136人次,举办“清风论坛”19场次,编制工作流程图32张,修订内部管理制度16项,提升干部工作能力和机关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监督,开展反映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大排查,防止“灯下黑”。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在此,我们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志们、代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从严治党新常态认识不深,自觉性不强;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有些单位还没有落实到位;“四风”和腐败问题花样翻新,行为隐蔽,顶风违纪案件仍有发生;农村基层信访问题仍然突出;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十二届五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抓作风、严惩腐败,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宜居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更加突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新《准则》和《条例》实施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将成为今年纪律审查的新焦点。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以及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让党员干部敬畏纪律、守住底线。加强对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无遮拦、信谣传谣,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行为。严格区、乡领导班子换届和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秩序。

  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消极敷衍,甚至拒绝执行等“为官不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建立改革容错免责机制。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对因工作坚持原则、触动他人利益而受到错告、诬告甚至诽谤的,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信访负面影响;对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依照上级和区委规定精神进行决策和实施,且勤勉尽责、没有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二)更加突出履职尽责、失职问责,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推行主抓直管机制,凡事关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委(党工委、党组)都要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厘清责任界限,明确党委班子、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抓好压力传导、责任传输、警示传递,督促和约束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实施办法,凡是反映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干部都要及时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让约谈提醒、咬耳扯袖成为抓责任落地的一种常态。

  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对下级党委的经常性监督,督促下级党委严格执行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层层压实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有责必问、“一案双查”,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三)更加突出抓常、抓细、抓长,深入持久开展正风肃纪

  经常抓,见常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作风的经常性工作来抓,紧盯“四风”新动向,建立区乡网格联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健全职能部门牵头主抓专项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地毯式明查暗访,着力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形成真抓严管的新常态。

  深入抓,见实招。坚持问题导向,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紧盯“酒局”“牌局”,紧盯高消费娱乐餐饮等重点场所,坚决查处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紧盯基层基础,加强对基层站所的监督检查。紧盯年节假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持久抓,见长效。坚持整治与立制相结合,发现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道德高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甘于奉献,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四)更加突出抓早抓小、严惩腐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管住大多数。按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转变观念,把握方向,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防止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对轻微违纪问题,要加强教育提醒,严格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从严从快,惩处极少数。在“四种形态”下,查办案件依然是纪委工作的主责主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高压惩治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形成强大震慑。注重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违法问题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让违纪违法行为无处容身。

  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置,注重从信访反映、作风检查、专项巡查中发现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类处置。严格审查纪律,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核实性谈话工作的意见》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安全文明行为规范十严禁、十必须》要求,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规范涉案款物和资料管理,严肃查处违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五)更加突出优势发挥、有效监督,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全面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理顺区纪委与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促进派驻纪检组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全面落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发现问题、处置问题作为派驻纪检组的重要职责,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纪检组长要聚精会神干纪检,经常与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通报问题,与班子成员谈话、约谈,定期向区纪委报告工作。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区纪委要督促、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区委“两个提名考察办法”,切实选好配强纪检干部。完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向区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办法,加强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

  (六)更加突出专项巡查、重点整治,全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农村基层作风专项巡查。根据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基层作风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农村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村(居)重要信访、重大矛盾调处情况,“三资”管理使用和制度规定落实等方面的情况,着力发现问题线索。

  重点整治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注重农村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农村信访举报和专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区乡联动,协调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农林、民政、审计等部门,建立健全联查联办、警示通报、督查指导等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矛盾,从严从快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强化教育提醒、监督制约。建立农村廉政党课制度,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要定期为农村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汇编农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清风茶室”的作用,开展党纪法规宣传、谈心提醒教育,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培树先进典型,以正能量引导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积极探索规范农村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加强村监会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完善工作例会、考核评议等机制,督促村级财务逐笔公开等六项核心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村监会的作用。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严明公正执纪,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三转”,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继续开展“严纪律、提能力、增效率”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基层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全力聚焦主责主业,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区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宜居城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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